2008/02/01

假期去短宣

過去的宣教模式並沒有什么短宣、長宣之分。威廉克裡從1792年到印度后,四十年沒有再回到英國,最后在印度去世;我想那是最極限的一個長宣求求在宣教工場待一輩子,不回國了。

那個時期單來回宣教的旅途就需花上七、八個月,假如到了工場一年就回國,那么一生就做不了多少事,全花在海洋上了。

后來輪船行駛快速,也開始有飛機,旅途的時間越來越縮短,宣教士就把任期調整為四年一任,回國述職一年。

再后來,社會發展越來越快速,許多宣教士發覺離開四年后再回本地時,教會許多弟兄姐妹不認識他了。所以就開始覺得四年是不是太久了?所以就開始以三年,甚至兩年就回國述職一次的方式。

從宣教的時間長短,我們大致可以分為︰長宣求求四年以上;中宣求求二到三年;短宣求求一到兩年。現在許多教會的弟兄姐妹出去十天、半個月,那可稱短宣隊。雖然他們只是參與某一個層面的宣教活動,還不能稱為宣教士,但其重要性卻是無可厚非的。

有人會質疑說這樣零零碎碎的短期宣教,多我一個不多,少我一個不少,是否真有價值?這種想法是不對的,要知道聚沙成塔,每個信徒都是沙,許多信徒,就是無數的沙﹗

短期宣教不像過去的宣教模式,而是現今每個信徒都可以,也很容易參與的范圍,如果全部教會動員每個信徒參與,可以想象我們的宣教隊伍有多龐大﹗相信宣教運動將大大地複興。

因此,我在此呼吁,從現在開始,每個信徒一人一生拿出一年出去宣教。個一年可分成兩次六個月或甚至一三次四個月等。念完中學等候成績、大學剛畢業還沒有開始工作,這年齡正好可以在工場接觸青年人,教英文、電腦等。

許多人在假期或人生空檔時會計劃出外旅行,或做其他的事,甚至也有無所事事平白浪費時間。這些時間若奉獻給神,豈不更有意義?

文︰龍維耐醫生(香港差傳事工聯會訓練主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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